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2016年预算草案

来源:龙华区 日期:2016年03月0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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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建筑、燃气、住房保障、环保、水务、老住宅区改造重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和物业管理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城市更新、环境保护建设和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市场、建筑节能、生态保护、三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更新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售租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协助做好城市交通道路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共8个科室和4个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分别为:办公室、城市建设科、住宅(物业)管理科、城市更新科、环境保护科、环保水政监察大队、水务科、三防指挥部办公室、龙华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民治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大浪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和观澜环境保护管理所(环保水政监察中队);下属8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分别为:龙华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龙华新区造价管理站、龙华新区环境监测站、龙华新区物业管理中心、龙华新区水务管理中心、龙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和龙华新区城市更新办公室。系统总编制数150人,实有人数103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9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17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突出三水共治,实现水环境和水安全新变化,以治水提质工作为重心,大力开展“三水共治”(治污水、防涝水、保供水)工作。2、突出空间再造,实现城市二次开发新变化。3、突出生态优先,实现人居环境新变化。4、突出建管并重,实现建设领域新变化。5、突出住房保障,实现居住环境新变化。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部门预算收入16795万元,比2015年增加5810万元,增长5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6795万元。

  2016年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部门预算支出16795万元,比2015年增加5810万元,增长53%。其中:人员支出1933万元、公用支出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万元、项目支出13606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在基本支出上,2016年是龙华新区完成“三年大变样”、迈向九年新跨越的第二年,我局业务量大任务重,2016年我局在编人员比2015年增加了20人,人员支出等有较大增长;在项目支出上,因2016年预算编制口径变化,财政专项资金新纳入预算编报范围,我局2016年新增了财政专项资金4000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预算1679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33万元、公用支出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万元、项目支出13606万元。

  (一)人员支出193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75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3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13606万元,具体包括:

  1.日常行政管理事务1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公设备设施购置、宣传事务、局办公软硬件及网络维护外包。

  2.环保所(环保水务监察中队)运行42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所日常事务管理、环保水务监察中队业务工作、环境水务宣传工作、环保所后勤保障。

  3.工程建设管理422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行业管理工作经费、建筑业管理服务外包经费、龙华新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管理服务外包经费(政府采购)、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高星级绿色建筑课题研究。

  4.燃气管理110万元,主要用于、燃气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燃气服务外包经费(政府采购)。

  5.建设工程交易工作20万元。

  6.造价管理工作20万元,主要用于造价日常事务管理经费、造价行业管理工作经费。

  7.住宅管理46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管理经费、保障性住房业务工作、保障性住房租售价格评估经费、政府公共物业管理服务外包(政府采购)、住宅事务管理服务外包(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维稳处置服务外包(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租售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政府采购)。

  8.物业行业管理301万元,主要用于物业行业管理日常事务、物业行业、智慧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物业纠纷处置、维稳、咨询宣传工作经费、政府公共物业资产管理工作经费、物业服务外包、城中村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研究项目。

  9.城市更新业务20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审查确认、日常管理事务经费。

  1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协调工作20万元。

  11.环境管理工作11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日常事务管理经费、环评管理工作经费、环境分析专项经费、环境宣传工作经费。

  1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2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及治污保洁工作经费、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及领导小组办公经费、宜居社区建设及领导小组办公经费、生态文明考核技术外包服务费(政府采购)。

  13.环保水务监察工作42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水务监察日常工作经费、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环保水务法律事务服务外包经费(政府采购)、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环境统计污染减排工作、环保水务执法被装购置、环境监察规范化管理建设技术协查外包经费(政府采购)、观澜河流域环保水政执法监测体系建设经费。

  14.三防业务工作234万元,主要用于三防日常管理经费、三防安全管理外包服务(政府采购)、三防及地面坍塌物资政府采购。

  15.水资源管理1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经费、水资源日常管理工作、创建节水型企业、社区、居民小区工作经费、全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工作经费、治水提质管理工作、国有水务土地管理。

  16.水土保持工作10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水土保持监测费、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经费。

  17.排水行政管理工作40万元,主要用于排水日常管理事务、排水达标小区创建技术服务经费、、排水管网信息库维护工作经费、排水管网测量信息录入工作经费。

  18.水务行政审批技术协查工作107万元,主要用于水务行政审批技术协查、水务审批日常事务管理经费、水务工作培训。

  19.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22万元。

  20.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管理工作355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管理、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服务费、污水处理设施流量计管理、1号及牛湖污水泵站清淤及安全技术性改造费、污水监测及采样、牛湖补水泵站运行管理。

  21.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191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建设日常管理、水环境提升项目专业技术服务。

  22.环境监测工作177万元 ,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日常管理事务管理、环境监测业务、人员培训、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计量认证)及人员培训、仪器耗材购置、检定及维护、环境监测技术协助服务。

  23.土地整备和征地拆迁工作26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备和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土地整备中心技术外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24.质量安全监督工作58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安全监督日常事务管理经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综合执法检查经费、质量安全管理、事故调查、抢险、演练经费、监督检查设备购置经费、质量安全工作教育、宣传和培训经费、社会技术协助服务经费、监督抽检费。

  25.预留机动经费130万元。

  26. 绩效考核成果运用296万元。

  27. 地面坍塌防治技术咨询服务40万元。

  28. 基于遥感技术的全区水务动态管理工作80万元。

  29.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运营用38万元。

  30.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工作经费39万元。针对新区社会建设局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新区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无房户家庭发放租房补贴。

  31.保障性住房定向配租经费234万元。2013年10月份,我局与市住建局签订了298套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龙悦居198套住房每年租金约为164万,招商澜园100套住房每年租金约为70万。

  32.保障性住房空置物业管理费108万元。按照市局与我局的租赁协议及我局2016年要承当空置期间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费计算。

  33.排水达标小区创建工作经费24万元。按照政府绩效考核任务要求,每年新区需完成创建10个排水达标小区,需组织各办事处加强对各居民小区排水设施进行管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杜绝污水管网错接乱排行为,调查居民小区排水系统资料和运行情况,对排水达标的小区申请市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为确保新区考核排名适当靠前,拟每年创建12个小区,每个小区按2万元的标准,按照各办事处完成小区个数向各办事处安排创建工作经费,共计24万元。

  34.全区河道管养工作经费1900万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区水务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相应河道的日常维护管养。河道实行管养分离。水务主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河道养护单位。养护经费由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务主管部门同级财政承担。龙华新区需新区政府落实管养的河道共24条,长度146公里,流域总面积240平方公里。

  3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调查75万元。

  36. 人工快渗安全及工艺改造(政府采购)40万元。

  37. 人工湿地工艺改造以及设施修缮(政府采购)50万元。

  38. 新区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50万元。

  39.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法律服务项目30万元。

  40. 排水管网管理工作1181万元。为保持排水管网正常运行,需对管网进行日常维修及年度维修,并按季度对管网进行普查,向市水务局提交各项管网数据的原始以及变动情况,用于更新深圳市GIS管网数据库。目前新区已确认管网长度约为1103.5公里,每公里管养费用为1.07万元,2016年本项目共需1.07万元*1103.5公里=1181万元。此项费用在市污水处理费切块返拨经费中列支。

  41. 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绿色建筑类资助1000万元。此项为财政专项资金,因2016年预算编制口径变化,财政专项资金新纳入预算编报范围。

  42. 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企业(社会组织)人才住房货币补租3000万元。此项为财政专项资金,因2016年预算编制口径变化,财政专项资金新纳入预算编报范围。

  43.  2015年批准结转政府采购项目179万元。包括:龙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住房专项审计、新区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及水资源保护与防洪排涝研究费用、龙华新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人工快渗更新改造共5个项目。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部分共计6514万元,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为6335万元,2015年批准结转的政府采购项目179万元。其中防汛物资100万元,办公设备40万元,污水处理90万元,其他服务6284万元。其他服务涉及领域有日常办公软硬件及网络维护、工程建设管理、燃气管理、住宅管理、物业行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管理、环保水务监察管理、三防安全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水务行政审批技术协查、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管理、土地整备技术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区河道管理等。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8个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5年减少10万元。主要用于有公务接待文件和相关函达的公务接待工作,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卡实施,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深纪发【2013】16号《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遵照执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76万元,由于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我局公务用车车辆数量为1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龙华新区4万元/辆车改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减少0万元,2015年我局公务用车车辆数量也是19辆,参照此标准预算数是76万元。

第六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报告及附表中所有预算金额均只填列整数,不保留小数点。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

  附件: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xls

  2、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3、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4、收入预算表.xls

  5、收支预算总表.xls

  6、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7、支出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