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智慧龙华”一期交通管控平台项目结算审核机构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日期:2021年04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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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现对“智慧龙华”一期交通管控平台项目结算事宜公开征集第三方结算审核机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征单位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已纳入“2018年(过渡期)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服务预选中介机构库”内;

  (三)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应征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结算审核机构以邮件的形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至zwfwsjglj@szlhq.gov.cn。邮件内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经营范围(信用网页截图);

  (三)结算审核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五)报价函(内含费用明细,加盖企业公章)。

  三、项目情况

  由我局负责建设的“智慧龙华”一期交通管控平台项目,现已完成建设并通过了竣工验收。该项目于2018年7月9日正式开工,并于2020年11月9日完成终验,现项目进入结算阶段。

  根据《关于开展“智慧龙华”一期已竣工验收项目结(决)算和审计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须自行在预选中介机构库中选择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工作。

  结算审核完成后按照要求提交第三方结算审核报告。

  四、采购方式及价格 

  (一)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法确定结算审核单位。

  (二)最高限价为798450.09元。

  注:如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报价单位应作合理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无法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其他事项

  (一)征集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4日

  (二)联系人:邓工

  (三)咨询电话:0755-23771070

  (四)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7栋A座十楼。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