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至美校区

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至美校区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塘二路与大洋东街交汇处

  • 所在区:龙华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062186
  • 联系电话:0755-28062186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举办单位为区教育局,单位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为职员七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主要职责为承担九年一贯制的教育教学任务,共有 3 个成员校:至真校区(原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承担九年一贯制教育教学任务)、至善校区(承担九年一贯制教育教学任务)、至美校区(承担九年一贯制教育教学任务),集团实行独立法人模式。集团秉承“修业修为,至善至美”办学理念,遵循“问学道,共生长,有担当”的校训。以“善美”为核心文化,以科技创新为主要特色,国学经典课程与国际素养课程融通,深入实施贯通九年的善学、善思、善行等“善美教育”三大课程体系,积极探索培养会学习、会创造、会生活的善美少年,守正创新办好面向未来、品质高端、师生都具有积极个性特质的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教育集团示范校。
  李蕊,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至美校区副校长、校区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一级教师。荣获“深圳市优秀教师”、“龙华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广东省诗歌节优秀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长期从事一线语文教学工作,积极探索“诗教”课堂,诗歌课题研究成果显著,学生发展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年度优秀教师、学生最满意教师、三八红旗手。
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至美校区
地铁:红山地铁站公交:腾龙路口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深圳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一、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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