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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5674310M/2022-0192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07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80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07
主题词: 龙华区 疫情防控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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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80号)

发布日期:2022-09-07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观湖街道、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将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新邨A栋A2至A4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连续3天区域内无新增感染者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将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新邨A栋A1单元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将大浪街道高峰社区赤岭头新一村第64至66栋、47至49栋、77至79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连续3天区域内无新增感染者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四、将大浪街道高峰社区赤岭头新一村第50至63栋,80栋、82栋、84至93栋、115栋、116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7日10时起执行,结合《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6号、7号管控措施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观湖街道29359922,樟溪社区23736562,23739725;大浪街道29672919,高峰社区28137776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