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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5674310M/2022-0196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10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5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10
主题词: 龙华区 疫情防控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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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5号)

发布日期:2022-09-10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观湖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将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新邨A栋A2至A4单元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10日1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观湖街道29359922,樟溪社区23736562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