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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5674310M/2022-0211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0-05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24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05
主题词: 龙华区 疫情防控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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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24号)

发布日期:2022-10-05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龙华街道、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由高风险调整为中风险区

  1.将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华东路112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2.将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军花园A1、A2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连续3天区域内无新增感染者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由中风险调整为低风险区

  将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华东路106号、108号、116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5日1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龙华街道22020091,清湖社区28122689;大浪街道29672919,龙平社区23772742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