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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5674310M/2022-0212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0-08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28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08
主题词: 龙华 疫情防控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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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28号)

发布日期:2022-10-08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将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澳华新村第1至13号,下早新村第48至50号、52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8日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大浪街道29672919,高峰社区28137776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