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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5674310M/2022-0212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0-08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30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08
主题词: 龙华区 疫情防控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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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30号)

发布日期:2022-10-08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龙华街道、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将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华东路112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将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军花园A1、A2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所有中高风险区均已解除,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8日1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