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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5674310M/2022-0246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22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65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2
主题词: 龙华区 疫情防控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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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65号)

发布日期:2022-11-22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2日12时起,龙华区调整观湖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招商观园9栋1单元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观湖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