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废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1〕4号),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 索引号: | 11440300595674310M/2024-0098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 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 文号: | 深龙华府办规〔2024〕5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
| 主题词: | 数字化 建筑业 转型升级 | ||
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废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1〕4号),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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