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来,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部分企业应退回的扶持资金追缴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1家企业退回资助款项、1家企业将设备迁回龙华区。二是制定“一企一策”专项整改方案,加强对受资助企业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
二、关于“产业用房协议条款及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产业用房入驻企业随机抽查机制。我局已出台产业用房动态评估操作指引和产业用房入驻企业动态评估专家论证方案等相关文件,制定随机抽查现场核查表和台账模板,针对企业产值、经济贡献、用房的情况等指标进行随机抽查;加强现场走访,配合稳增长、惠企服务等日常走访企业工作,提高抽查频次;形成随机抽查台账,保障抽查质量,推动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与常态化。二是完善对随机抽查结果的后续处理方式。会同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定期在“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对随机检查结果进行公示,针对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产业用房企业限时整改完成,进一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将随机抽查作为年度动态评估的重要补充,确保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及时完成随机抽查工作,我局已于2024年9月14日和10月24日走访抽查12家企业,形成随机抽查台账,征求运营管理单位意见,于2024年11月21日在“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对随机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三、关于“未及时处置企业租赁违约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企业多收取租金情况进行审查复核,并督促企业于2024年7月将多收取的租金退还至承租方账户;目前企业已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约定新的租赁价格。二是进一步加强产业监管协议履约核查工作,做好相关企业的履约告知提醒,防止用地企业出现履约风险。
四、关于“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个别条款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前方工作组已指导当地政府印发粤桂协作资金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对口帮扶县广东帮扶财政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等工作流程,并督促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五、关于“部分产业扶持项目跟踪监测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指挥部督促对口帮扶县严格落实产业扶贫项目跟踪监测机制,2023年12月对口帮扶县已委托第三方对产业帮扶项目开展风险评估,并采取上门督促走访、发放催收函和律师函等方式追缴应收分红款,有效保障帮扶资金收益安全。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