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表决通过:
免去:
李瑞芳同志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律职务;
范大愚同志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律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索引号: | 11440300595674310M/2025-00520 | 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二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
主题词: | 免去 公告 第二届 |
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表决通过:
免去:
李瑞芳同志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律职务;
范大愚同志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律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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