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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5674310M/2018-0010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2-20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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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20  浏览次数:-

  2018年,我中心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学习

  加强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一是以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员参与学习的方式,结合中心业务工作,组织开展10期公共资源交易业务集中培训,其中4期由专职律师作为讲师,从法律层面对业务工作进行解析,进一步强化员工的依法履职素养;二是以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落实宪法学习活动,引导员工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三是认真落实广东省学法考试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行政诉讼法等进行原文学习和测评,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四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的方式,强化员工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严格依法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2018年,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各单位大力支持下,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区重点工作部署,坚持依法履职,强化监管职责,规范交易行为。

  (一)加强采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建设标准化交易场所。对交易场地进行建设改造,合理规划布局交易场所,增设了交易大厅、监标室、答疑室等功能用房,加配门禁识别、运行监控等智能化设备,开评标区域与办公区域分离,确保交易规范性和评审独立性。

  2.推行政府采购“标准+”模式。制定并推行采购需求以及招标文件标准化模板,推行采购负面清单制度,规范采购人需求编制。

  3.实现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全区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采购,对采购项目实施全流程管控,把提质增效和阳光采购落到实处。

  4.落实两阶段招标法。实施采购项目招标、评标由不同人员分开负责,减小个人对项目的影响力,防范廉政风险。

  (二)强化交易全链条监管

  1.进一步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制定开标评标现场管理操作规程和情况记录表,明确标前、标中、标后管理程序,加强评标巡查力度,推动开评标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规范小型工程自行招标行为。完成设计类、勘察类、其他服务类三个类别的招录建库工作,共招录9个组别158家承包商。配合区住建局指导各街道办制定相应的自行招标管理办法并自行建库。

  3.全面启动合同备案工作。对采购合同的标的、金额、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核,明确合同备案作为支付的前置环节,实现交易闭环管理,提高采购质量。

  4.加强标后履约信用监管。加大对涉及民生项目的抽检力度,共完成35个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抽检,并定期公示抽检结果,督促诚信履约。联合纪检委、住建局建立履约评价报送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小型工程施工项目履约评价报送率由原来的32%提高到82%,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5.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升级改版中心门户网站,全市率先开通公共资源交易微信公众号,利用政务网站、公众平台等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目前公众号关注量已超过1800人,公开交易信息4000余条,并增设监督电话和投诉渠道,实现阳光交易。

  6.形成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开通区纪委监委实时监控交易系统权限,定期通报重大项目开标信息,主动邀请区纪委、财政局现场监标,通过及时报告项目问题、联合发文、通报等措施加强监管,最大限度防范采购各个环节廉政风险。主动配合区财政局对集采机构履职情况的专项核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

  三、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严格落实《深圳市龙华区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和加强我中心法律顾问工作,聘用常年和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决策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法律审查、重大项目法律论证等,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同时加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法律意见审查,对交易文件实行律师审查机制,强化交易文件合规性审查,进一步规范交易程序,防范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