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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95674310M/2018-0012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3-12
名称: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部门预算草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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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部门预算草案

发布日期:2018-03-12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门式一网式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以及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组织协调各单位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优化,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综合窗口一单式、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等进行探索;负责区级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以及全区各级行政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对部门设立的办事大厅窗口进行业务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管理,对全区电子政务进行统筹、协调;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本级,系统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3人;聘用人员编制数342人,实有在编数342人;无离、退休人员。已实行公务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拓展深化网上办事,使网上办事成为群众办事的主要方式;2.完善事项标准化,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企业设立到开业并联审批等课题研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效能;3.深化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区建设和邮政速递服务等多元化服务渠道建设,使改革成果更大程度地惠及办事群众;4.建立数字化、信息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街道、社区窗口的管理,实现三级大厅窗口服务水平质的飞跃;5.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全力打造服务型网站。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部门预算收入6309万元,比2017年增加4680万元,增长28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309万元。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部门预算支出63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2万元,公用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5611万元。

  我单位原为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为原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现区委(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级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工作,2017预算主要用于满足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工作需要,后根据区里统一安排设立为龙华区政务服务局,内设四个部室,包括办公室、服务大厅管理部、行政审批管理部及政务公开部,相关工作职能发生较大变化,除负责全区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工作,还承担了行政审批管理、全区政务公开协调监督等各项全区性工作。同时,我局工作人员数量也大幅度增加,职员编制由原来的5名增加到20名,由于区、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统一收编,统一管理,根据区编办文件精神,2017年新增临聘人员编制336名(由原各部门、各街道办窗口人员改编整合),加上我局原有后台管理人员6名,临聘人员由6名增加到342名。因此,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2018年整体预算较2017年增加幅度较大。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本级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部门预算630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22万元,公用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5611万元。

  (一)人员支出42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改革支出。

  (二)公用支出276万元,主要包括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561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支出,日常管理事务支出,宣传事务管理支出;

  2.服务大厅管理工作支出4578万元,主要用于窗口建设管理支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发证业务外包服务支出;

  3.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支出281万元,主要包括龙华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支出,改革课题研究支出,自助终端机购置支出;

  4.政务公开工作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龙华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支出,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支出;

  5.政府绩效考核专项支出68万元;

  6.计划生育奖励金和考核奖支出44万元;

  7.机动经费80万元。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4703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247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3456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龙华区政务服务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本级共1家区直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余和结转: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臵、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十一、结转下年: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龙华区政务服务局无政府投资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