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企坪新村西侧临时停车场新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突发性小型工程 | ||||
经办人 | 刘工 | 办公电话 | 0755-21046573 | ||
移动电话 | 13058017679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 | ||||
计划投资(万元) | 99.4 | 本次发包合同(万元) | 68.596835 | ||
本次招标内容 | 施工图纸及工程审定预算书涵盖的所有内容。 |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2年4月11日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2年7月9日 | ||
开始发布时间 | 2022年3月22日9时00分 | 结束发布时间 | 2022年3月28日18时00分 | ||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泽华大厦9楼906 | ||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3)邀请单位:深圳众合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乐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达建设有限公司、深圳邦城建设有限公司。 | ||||
其他要求 | 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投标单位应接受建设方的资金监管。投标方如不接受此条款则放弃投标即可。若中标方不能接受合同或协议中此条款约定,拒绝签字则作弃标处理,招标人可另行招标。中标人因弃标而对招标人造成工期拖延及其他损失一概由弃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可据此作不良记录报区建设局处理。 | ||||
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