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
收到情况反映,民治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处置。加装电梯倡导业主之间通过友好协商统一加梯意见,在各方需求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根据深圳市相关政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由业主自愿发起、经协商达到法定同意比例后自主实施的民生项目。
另外,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工作系依据市级联审联验工作指引和区级加装电梯工作方案开展的。其中,相关指引和方案要求,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筑方案,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在加装电梯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自然日,公示期满且同意人数达法定比例后,方可根据流程,进行后续加装电梯申报工作。
同时,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示期间有异议,将组织利害关系人以协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调解,解决主要矛盾。
本着“邻里和睦、友好解决”原则,我办将积极协调,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拨打民治街道物业办电话:0755-8171868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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