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LP
留言日期:
2024-10-09
主题:
我这样的情况能否申请困难家庭认定
内容:
想问一下,深圳户籍,大龄单身,失业多年,有负债,无固定职业,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存,收入远远低于深圳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有父母要赡养(父母非深户)。 这样的情况,能否申请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09
答复时间:
2024-10-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龙华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十条“支出型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 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 。

我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10月9日下午14点30分与您联系,经详细了解您的家庭情况后,向您讲解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如后续仍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致电社会事务办公室0755-22020617。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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