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ichael
留言日期:
2025-02-14
主题:
2025年小升初房屋证明材料问题咨询
内容:
本人及小孩为深户,一直住在公司租赁的集体宿舍近7年,公司宿舍为住宅用途且有“房屋租赁凭证”(有效期自2017年8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公司目前已经与房东达成了续租该宿舍5年的意向但尚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我的问题是如果在学位申请的时间如6月份左右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单凭现在的“房屋租赁凭证”作为房屋申请材料是否足够,毕竟现在的凭证还在有效期。或者附加公司和房东续签的宿舍租赁合同是否可以作为佐证。 盼复并提供指引以免错失学位申请,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4
答复时间:
2025-02-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区教育局于2025年2月18日与您电话沟通,根据您反映的问题,集体宿舍申请入学时需提供:1.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它特殊类房,提供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私人或企业间签定的合同无效);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在该公司缴纳近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3.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集体宿舍用途必须是住宅,商业、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不能用来申请学位。上述3项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集体宿舍。市民可以提供目前正常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并配合其他资料用于申请入学报名。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区教育局电话23336372反馈。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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