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深圳10+1个区都已经实行学位房锁定制度,并且除深汕特别合作区外的10个区全区公办学校都实施锁定制度。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旦被公办学校录取,房产将会被锁定(小学6年或初中3年)。在此锁定期间,产权人的孩子不能再用此住房申请小学和初中学位),所以租房家庭申请公办学校学位时,需要房东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房产资料。据了解,其他各区也通过各自方式来确认房东对学区房锁定情况的知情权。若未被公办学校录取,学位将在9-10月统一解锁。对于未办理租赁凭证或信息的租房家庭,申请公办学位时要求提供学位使用授权书、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产权资料。如房东不同意提供授权,您可以在同一学区内另租住一套房东同意其使用学位且学位未锁定的房屋,及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打印新旧两份《内地居民采集表》,再提交《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如房东有违规收取费用,您可向房屋租赁部门进行举报。如因证件不齐无法申请公办学校的,家长可关注龙华区教育局网站通知,在统筹公民办学位后,民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龙华区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报名时住房材料只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非深户父母一方),教育部门将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区教育局电话23336372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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