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先生
留言日期:
2025-03-05
主题:
小一学位申请咨询
内容:
你好,小孩和小孩父亲已入龙华区户籍,小孩母亲为非深户,已购学区内商品房,产权登记为母亲50%、父亲50%,满足龙华入学积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这个加分项吗?就是说看产权份额时,是以深户父亲50%的产权判定,还是深户父亲+非深户母亲加起来的100%产权判定?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05
答复时间:
2025-03-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该情况父母亲各占50%符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产权份额判定,按取得商品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区教育局电话23336372反馈。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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