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巫女士
留言日期:
2025-06-09
主题:
居住证断续
内容:
居住证原本是20年4月28号前要续签了,当年漏续了,导致20年6月份才续签,中间断续了2个月,请问25年入学积分是否可以前后累积相加?还是说只能按20年6月份连续的才算?断续多久后才可以前后累积相加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09
答复时间:
2025-06-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居住证情况加分按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具体积分月份以深圳公安核验结果为准。您可以关注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龙华政府在线教育网站(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index.html)了解相关政策。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区教育局电话23336372反馈。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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