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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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C
留言日期:
2025-07-24
主题:
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数字经济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应届生认定问题
内容:
您好,我于2023年1月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的高校,符合《深圳市龙华区数字经济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中第四条除应届生外其余所有规则,我于2024年5月入职龙华区一家重点企业,2024年10月落户龙华区,根据去年的规则我也是符合领取补助要求,且去年的规则中没有界定两年这一条件,只是因为去年5月入职社保需缴够六个月导致错过了去年申请的窗口期。到了今年新的政策却加了两年应届生这一条件,并以申请时间为准,导致我不符合规则。我认为不太合理,自从去年5月入职以后我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却没有机会申请补助。请问这个时间界定是否能以入职时间或落户时间为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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