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CC
留言日期:
2025-07-24
主题:
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数字经济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应届生认定问题
内容:
您好,我于2023年1月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的高校,符合《深圳市龙华区数字经济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中第四条除应届生外其余所有规则,我于2024年5月入职龙华区一家重点企业,2024年10月落户龙华区,根据去年的规则我也是符合领取补助要求,且去年的规则中没有界定两年这一条件,只是因为去年5月入职社保需缴够六个月导致错过了去年申请的窗口期。到了今年新的政策却加了两年应届生这一条件,并以申请时间为准,导致我不符合规则。我认为不太合理,自从去年5月入职以后我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却没有机会申请补助。请问这个时间界定是否能以入职时间或落户时间为界限。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希望听到您的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25
答复时间:
2025-07-25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龙华区优秀青年政策相关问题,根据原《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是“自人才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两年内视为应届毕业生”;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数字经济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入户补贴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是“自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毕业2年以内视为应届毕业生”。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755-23336492进行咨询,特此告知。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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