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温先生
留言日期:
2026-06-09
主题:
幼升小问题
内容:
因为一直打教育局电话都打不进去,所以在这里咨询一下,由于26年9月幼升小报名,我社保不满一年,今年读民办学校,27年9月我还能再次报名小学一年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6-09
答复时间:
2026-06-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不得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由此产生的后果家长自行负责。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区教育局电话0755-23336372反馈。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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