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阿成
留言日期:
2026-07-29
主题:
龙华个人保租房申请条件咨询
内容:
龙华个人保租房申请条件,第一队列说明需要龙华户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满三年;目前第一第三点以及满足;我的问题是如果正处于领取失业金且由失业保险缴纳医保的状态。那么符不符合正常缴纳社保条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7-29
答复时间:
2026-07-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因您在本市正常缴纳医疗保险,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所需的正常缴纳社保条件。如后续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拨打0755-23336580咨询。承办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建设局

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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