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和《深圳市龙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若干规定》(深龙华府办规〔202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编号为901202200001C的1栋产业类历史违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新围第三工业区,申报人为深圳市大浪新围股份合作公司,用地面积为3181.2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830.94平方米。
地块编号为901201902910B的2栋产业类历史违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新围第三工业区,申报人为深圳市大浪新围股份合作公司,用地面积为5895.6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920.98平方米。
地块编号为901202500001B的9栋产业类历史违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新围第三工业区,申报人为深圳市大浪新围股份合作公司,用地面积为12303.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318.54平方米。
地块编号为901201902908B的16栋产业类历史违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新围第三工业区,申报人为深圳市大浪新围股份合作公司,用地面积为28710.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7815.57平方米。
以上历史违建,我中队已完成初审工作,现按规定将其历史违建信息清单(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大浪街道执法二中队联系。(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17304474064)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执法二中队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