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来源:龙华区大浪街道办 日期:2019年02月2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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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社区工作站,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自治,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

  (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

  (四)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六)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参与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做好“三防”和抗灾工作;负责辖区物业行业管理。

  (七)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和协助综合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

  (八)负责劳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

  (十)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加强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十二)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内设工作机构15个,下设6个事业单位,包括大浪街道办事处机关事务中心、大浪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大浪街道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大浪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大浪街道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大浪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总数123人,实有在编人数115人;事业编制总数124人,实有在编人数11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含老工勤)22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区核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82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时尚、生态、人文”新大浪建设,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加快推进产城融合,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增长,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综合治理,加快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和品质,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推动大浪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部门预算收入116,493万元,比2018年增加7,691万元,增长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16,493万元。其中:剔除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和政府性基金拨款项目)30,176万元,同口径较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减少7,485万元,减少8%;政府投资项目同口径较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增加15,176万元,增加101%。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部门预算支出116,493万元,比2018年增加7,691万元,增长7%。其中:人员支出8,481万元、公用支出3,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8万元、项目支出104,441万元。其中:剔除政府投资项目同口径较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减少7,485万元,减少8%;政府投资项目同口径较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增加15,176万元,增加101%。

  预算收支增长主要原因说明:政府投资项目增加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预算。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本级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本级预算116,49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481万元、公用支出3,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8万元、项目支出104,441万元。

  (一)人员支出8,48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33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04,441万元,具体包括:

  安全生产工作1,4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执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监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30,176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综合整治等基本建设项目。

  对口帮扶6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对口帮扶地区的扶持经费。

  机构运行辅助16,62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临聘人员、社区专职人员和网格员人员经费。

  欠薪应急500万元,主要用于垫付辖区用人单位应支付而逾期未支付员工报酬的专项资金。

  股份合作公司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街道辖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专项补助。

  政府绩效考核3,198万元,主要用于对街道在编在职人员的专项政府绩效考核。

  预留机动经费1,99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临时及应急事项支出等。

  统战工作63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侨务管理工作。

  行政后勤工作3,40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后勤服务工作、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纪检工作108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管理工作、执纪审查工作等。

  审计工作7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审计工作。

  资产和财务工作17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统计工作52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统计及调查工作。

  企业服务工作28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巡查及安全管理、招商推介、企业服务等工作。

  宣传工作676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协调、日常宣传管理等工作。

  人才服务工作44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交流服务和人事代理工作等。

  组织人事工作45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等。

  人大政协工作1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组织代表、委员开展视察、评议等工作。

  党政日常管理工作99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文印工作、党政管理工作、保密工作等。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6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维护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社区民生微实事1,6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民生微实事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1,64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生用品、计划生育考核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

  民政工作1,07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会保障、拥军优属、应急避险、殡葬管理、复退军人就业指导、侨务和残疾人工作等。

  劳动监察工作2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劳动监察、劳动技能培训、处理劳动信访和劳动争议、负责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成人教育工作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成人教育管理工作。

  文体工作409万元,主要用于普及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公共文体场馆的管理、文化保护等。

  城市建设发展专项工作1,863万元,主要用于查处违法建筑工作、规划土地监察工作。

  城乡社区管理工作6,04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综合执法、市容环境整治、爱国卫生、垃圾分类、小额修缮、“四害”消杀、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等。

  水务工作224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及其他水务管理工作。

  林地管理304万元,主要用于农林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农业用地管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

  路灯管养246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路灯电费及路灯管养等工作。

  城市维护16,917万元,主要用于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园林绿化、绿道管养等工作。

  住房管理工作250万元,主要用于燃气安全检查、物业市场管理、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等。

  市政建设工作74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征地拆迁协调、城市更新管理等工作。

  社区网格工作405万元,主要用于出租屋房管员工资福利、出租屋日常综合管理、网格综管服务等工作。

  社区建设2,20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区居委会补助、社区建设工作等。

  群众团体工作665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工作、基层妇联工作、义工管理工作、基层共青团工作等。

  基层党组织建设1,08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务、社区党组织、“两新”党组织等工作。

  应急三防工作17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三防物资采购和维护等工作。

  维稳综治工作2,961万元,主要用于维稳综治管理、治安联防、防范和处理邪教、社会建设等工作。

  基层司法工作349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教育和普法、社区矫正等工作。

  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7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交通预联工作88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

  人民武装工作42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队伍组织管理等工作。

  消防工作1,68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23,305万元,其中包括货物类政府采购1,164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22,141万元。货物类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应急物资和微型消防站等;服务类采购主要为委托业务类采购,涉及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查处清拆服务费及市容清拆服务费等。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1家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8年保持一致。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我街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3.预算经费支出及增减说明:现有公车数量为8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及燃油费等,因公务车数量不变,支出与2018年保持一致。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本级共1家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共5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7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92万元,减少8%。主要是租赁费减少210万元,水电费减少8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街道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区核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8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其他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