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守护“青春之花”,9月24日下午,龙华区妇联联合福城街道司法所、丹湖社区工作站,在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开展法治第一课——“护花”防治欺凌进校园普法活动。活动邀请广东广和(龙华)律师事务所张思思律师为约600名师生送上一场以“拒绝欺凌,法治为伴”为主题的法治讲座。
讲座伊始,律师以近年来引人深思的校园欺凌案例作为切入点,迅速吸引在场师生的注意力。接着,律师从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性、产生原因及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欺凌行为不仅是对受害者身心的伤害,更是对法律底线的践踏。
值得一提的是,律师还特别与同学们探讨一些日常令同学们困惑的问题,如“未成年是犯罪的挡箭牌吗”“抢劫一毛钱算犯罪吗”“被人欺负了可以打回去吗”等问题,强调勿以恶小而为之,教导同学们在面对欺凌时既要勇敢说“不”,也要注意正当防卫不能超过限度,并提供了有效的求助途径和自我保护技巧。现场的同学们踊跃问答,积极回应,反应热烈。
这次“护花”普法活动不仅让同学们从法律层面对校园欺凌的危害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明白未成年人在违法犯罪时会承担的责任,还让其懂得在面对学生欺凌时如何正确保护自己,不做被欺凌者,也不做冷眼旁观者,更不做欺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