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竹村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来源:福城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3年04月1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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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华区福城街道竹村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与翠幽路交汇处东南侧。该项目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于2020年4月1日经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0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31007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27000.1平方米。

  现深圳市兴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办申请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根据其提交的资料,就项目拆除范围内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等,深圳市兴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与权利人通过签订补偿协议理清经济关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确定深圳市兴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深圳市兴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土地、建(构)筑物权利人、测绘结果及搬迁补偿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3年4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确认深圳市兴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地址:龙华区福城街道竹村股份合作公司一楼公告栏

  (三)项目现场地址: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与翠幽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三、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szlhq.gov.cn/jdbxxgkml/fcjdb/index.html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

  五、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电话:19925458383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