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和《深圳市龙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若干规定》(深龙华府办规〔202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确权处理的公示如下:
申请确权处理的历史违建申报人为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宗地号为A906-0438的1栋产业类历史违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62号,用地面积为937.7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43.66平方米,建筑覆盖率为41.92%。
该宗(1栋)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我办已完成初审工作,申报人取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予以规划现状确认的复函、取得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深圳市龙华区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回执》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并已提交《申报人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继受单位出具的承诺书》,现通过街道联席会议审议,按规定将其处理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与福城街道执法二中队联系(联系人:涂工,联系电话:0755-29506570,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樟阁路2号,邮编:518110)。自公示之日起,我办将在以下网站(龙华政府在线)及地点(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62号)发布本通告,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查询:(https://www.szlhq.gov.cn/jdbxxgkml/fcjdb/)。
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