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和《深圳市龙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若干规定》(深龙华府办规【202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编号为905202100015E的1栋产业类历史违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和社区观澜大道62号,申报人为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937.7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43.66平方米。
以上1宗(1栋)历史违建,我办已完成初审工作,现按规定将其信息清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与福城街道执法二中队联系。自公示之日起,我办将在以下网站及地点发布本通告,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查询:(https://www.szlhq.gov.cn/jdbxxgkml/fcjdb/)。
福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二中队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