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大布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拆除范围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来源:龙华区观湖街道办 日期:2023年08月10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大布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平路与环观中路交汇处西北侧。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21年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龙华区城市更新项目审查会议审议通过分四期实施更新改造规划。

  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187539.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06947.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63630平方米。其中一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27622.2平方米,一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34363.5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98730平方米。

  现深圳市兴兆投资有限公司向我街道申请项目一期拆除范围实施主体确认,根据其提交的资料,深圳市兴兆投资有限公司已与项目一期拆除范围内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等权利人通过签订补偿协议理清经济关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确定深圳市兴兆投资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深圳市兴兆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土地、建(构)筑物权利人、测绘结果及搬迁补偿情况(见附表)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3年8月24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确认深圳市兴兆投资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南大富社区大布头村大布头路278号

  二、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szlhq.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3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止。

  四、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陈工

  电话:0755-29578169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观湖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示。

  附件:1.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大布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拆除用地范围图

            2.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大布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土地、建(构)筑物权利人、测绘结果及搬迁补偿情况公示表

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