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湖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观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印发观湖街道市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观湖街道办 日期:2020年09月1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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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街道直属各单位:

  《观湖街道市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观湖街道市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辖区市容环境水平,有效破解环境脏乱差难题,助力深圳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从7月28日开始,在观湖街道辖区开展为期100天的市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文明城市创建和深圳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相关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对街道管辖范围内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彻底排查整改,切实改善辖区市容环境,提升观湖街道城市品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观湖街道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梁  嘉(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启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张远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梁毅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少明(街道党工委委员)

  刘文威(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宋  岩(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白宏涛(街道党工委委员)

  祁加树(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周水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海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庆华(街道执法队队长)

  曾创林(街道二级调研员)

  唐振寿(街道二级调研员)

  王建平(街道四级调研员)

  叶思锋(街道四级调研员)

  各社区、各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街道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四级调研员叶思锋同志兼任,负责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市容环境行走检查整治。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践行“一线工作法”,坚持每天安排至少1个小时开展行走(后期可根据行动成效进行相应调整),对辖区主干道、城中村、集贸市场及周边、公园广场、商业街、垃圾收集点及转运站、市政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立交桥底和涵洞、建筑工地、待建地、预留地,公共厕所等场所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彻底的摸排、检查,发现问题争取现场解决,对难以现场解决的,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有关共性问题,由相关主管部门专题研究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开展行走时,向辖区商户、居民等派发创文宣传资料,劝导不文明行为,宣传政府为改善民生、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所做工作,争取辖区居民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改善市容环境。

  四、责任分工

  (一)纪工委:对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现象进行监督。

  (二)党政办(督查室):负责总结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经验,编写工作美篇,展现工作成效。督查室负责对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组织部:全面深入考察各级干部职工在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中工作表现,作为绩效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宣传文化科:阶段性梳理街道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的亮点成效,加大宣传力度。负责协调区教育局加强对辖区学校及学校公厕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管,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统战和社会事务科:负责联系辖区医院、社康中心、敬老院和福利院等加强其场所及公厕的环境卫生监管,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

  (六)交安办:负责联系交警部门对辖区车辆乱停放、阻碍交通等行为进行查处劝导,清运僵尸车至集中存放点;负责协助执法部门查处车辆不洁、超载、未密闭运输的垃圾收运车辆;负责有轨电车、长途汽车站、公交车站内公厕的环境卫生监管。

  (七)经济服务科:负责联系辖区企业单位做好办公场所、工业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负责新能源充电站、商场超市等场所公厕的环境卫生监管。

  (八)资产财务办:负责做好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九)城市建设科:负责加强施工工地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设置围挡,落实施工工地的排水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对扬尘污染“源头”工地巡查监管,防止道路沿线工地路口有淤泥渣土;负责加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各物业小区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做好小区卫生保洁,对存在问题的,督促物业小区限期整改。

  (十)城市管理科: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统筹;负责汇总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成员每日巡查情况,根据行走步数、发现解决问题等情况综合排序,发布每日行动榜单和周榜单;负责行走发现问题的收集、分发和整改情况的汇总;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负责辖区公共区域的“四害”消杀、“四防”设施安装维护等“四害”防治工作;负责为行动参与人员制作制式马甲和帽子,制作一批环卫指数测评明白卡。

  (十一)执法队执法科:负责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对辖区未按要求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及占道经营、乱摆卖、乱堆放、乱张贴、沿街门店外扫垃圾等相关违反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负责对辖区违法设置及破损广告开展整治;负责查处泥头车车辆车体不洁、带泥上路等,防止淤泥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负责对环卫服务企业收运车辆经营单位车辆未进行密闭化、出现垃圾裸露和吊挂、沿途泄露、散落和飞扬、污水滴漏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问题公厕,依法对公厕产权(管理)单位予以处罚。

  (十二)安监办:负责加油站公厕的环境卫生监管,协助做好工业园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管。

  (十三)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街道部门办公场所及公厕的环境卫生监管。

  (十四)文化体育中心:负责辖区文化体育场所及公厕的环境卫生监管。

  (十五)市政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深圳环卫指数测评样本库合理划分街道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行走点位,以网格为单位,将街道班子成员、社区班子成员、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成员划分进去,确保所有点位定点到位到人,既要避免没人管,也要防止一个点位多人管;负责为行走人员配齐手套、垃圾拾物器、拾物袋等工具。负责对环卫企业加强合同履约监管,督促环卫企业按合同要求落实辖区主次干道、城中村、公园广场、绿化带、人行天桥等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扫清运、道路冲洗洒水、乱张贴清理等清扫保洁工作,督促环卫工人统一规范着装;负责督促环卫企业落实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维护,确保垃圾运输车辆车体干净整洁、密闭化运输及按要求规范车辆驾驶及作业;负责环卫服务企业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及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绿化带的维护、补植等;负责辖区公园、广场及其它市政公厕的环境卫生管理;协调区有关部门加强其管养范围内的绿化、设施、保洁等工作。

  (十六)建设工程事务中心:负责本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地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设置围挡,规范施工物料的堆放管理,落实施工工地的排水和环境卫生管理等。

  (十七)水务管理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沙井、沟眼的疏通工作,避免堵塞、造成路面积水;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做好河面及河道的环境卫生管理。

  (十八)各社区工作站:建立社区微信工作群,负责监督社区本级和辖区一、二级股份公司班子成员参与百日攻坚行动的落实情况,收集汇总本社区、各股份合作公司班子巡查市容环境的情况并报城市管理科汇总。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违法广告乱张贴悬挂、派发、乱涂写、乱刻画及乱摆卖、乞讨、卖艺等现象的查处整治;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乱堆放杂物、建筑材料垃圾及工业垃圾等清理整治;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建筑立面污渍等清理;负责督促沿街商铺、门店经营管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需要进行执法处罚的,及时将案件移交街道执法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覆盖到位

  市容环境提升工作关系到街道在全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中的排名,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内容之一,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须全员上阵,对辖区管辖范围要逐步行走全覆盖到位,对辖区居民要逐个宣传全覆盖到位。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迅速响应,对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

  (二)落实责任,督查到位

  街道纪委、组织及督查等部门须对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进行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跟进,问责通报,对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工作纪律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的人员要严格进行处罚,做到立即督查不迟疑,严肃问责不手软,确保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切实取得成效。

  (三)做好保障,支持到位

  一是装备保障到位,街道城管市政等部门及时为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配备统一的服装及手套、垃圾拾物器、拾物袋等工具,为各级领导开展行走提供装备支持;二是经费保障到位,街道财政部门要做好相应资金上的统筹,实报实销;三是工作统筹到位,街道城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能力,督促各相关单位及社区工作站按时报送行走情况,对行走情况统计汇总后进行排名并在街道微信工作群进行通报。

  

附件:观湖街道市容环境百日攻坚行动“丈量观湖”行走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