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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司法所走进法治公园普法

来源:龙华区观澜街道办日期:2024年07月22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7月18日,观澜街道司法所积极行动,深入桂花社区桂花新村法治公园,举办了一场以“品质交通,畅行观澜”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观澜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法律明白人”紧密合作,充分利用法治公园内的交通安全法治板块,以生动形象的图文展示和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居民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堂。他们不仅强调了交通安全对个人、家庭乃至社会的重要性,还特别针对未成年人群体,详细解读了关于儿童骑车上路的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未满12周岁的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则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以此强化法律红线意识,守护孩子们的成长安全。

  在活动中,通过一系列鲜活的交通违规案例剖析,让居民们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激发了社区居民参与交通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共同营造了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有效提升了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更为构建法治社会、促进文明城市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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