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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黎泰路(桩号 K0+090-黎安路)、黎安路(黎泰路-黎光路)及黎光路(黎安路-龙华大道)新建工程(设计)

来源:龙华区观澜街道办日期:2024年06月2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工程名称

黎泰路(桩号 K0+090-黎安路)、黎安路(黎泰路-黎光路)及黎光路(黎安路-龙华大道)新建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突发性小型工程

经办人

甘工

办公电话

0755-21046573

移动电话

18316990233

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

计划投资(万元)

3613.70

本次发包合同(万元)

77.34(暂定价)

本次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协助绘制竣工图的全过程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具体设计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7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9月7日

开始发布时间

2024年6月21日9 时00分

结束发布时间

2024年6月27日18时00分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

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

观澜街道办事处综合楼6楼609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3)邀请单位: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远交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要求

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投标单位应接受建设方的资金监管。投标方如不接受此条款则放弃投标即可。若中标方不能接受合同或协议中此条款约定,拒绝签字则作弃标处理,招标人可另行招标。中标人因弃标而对招标人造成工期拖延及其他损失一概由弃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可据此作不良记录报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处理。

 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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