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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黎新路市政工程(设计)

来源:龙华区观澜街道办日期:2020年09月0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项目名称

黎新路市政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突发性小型工程

经办人

韩伟

办公电话

21044487

移动电话

18666223005

项目类型

设计

项目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

计划投资(万元)

1792.70

本次发包合同(万元)

38.192(暂定价)

本次招标内容

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服务、参加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9月2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11月5日

开始发布时间

2020年9月7日9时00分

结束发布时间

2020年9月11日18时00分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

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

观澜街道办事处综合楼6楼609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专业高级职称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要求: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3)邀请单位: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方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或高级工程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报名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综合楼6楼609

联系方式

许工18038023142

其他要求

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投标单位应接受建设方的资金监管。投标方如不接受此条款则放弃投标即可。若中标方不能接受合同或协议中此条款约定,拒绝签字则作弃标处理,招标人可另行招标。中标人因弃标而对招标人造成工期拖延及其他损失一概由弃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可据此作不良记录报区建设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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