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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街道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日期:2018年12月19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街道及各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照《龙华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分工方案及完成时间表》的建设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逐项开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逐步达到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目标,现将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不仅关系到街道的外在形象,更是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我街道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加强和完善执法工作建设,以制度、学习、监督等手段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与能力:

  (一)执法行为规范

  1.每月组织执法人员以会议、文件、工作群等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8年版)》(最新版)对行政处罚案卷卷宗进行评查、分析,指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在以后执法过程中的解决方案。同时,要求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言谈举止、礼节礼貌等于执法相关的一切活动都要合法、合规,有效杜绝乱执法、随意执法的问题。

  2.强化基层网格管理,以1:1标准为网格员配备网格化监管移动终端,对网格内纳管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的分级分类监管巡查,实时开展日常监管巡查或执法检查活动,提高网格化监管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确保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到实处。

  (二)执法行为监督

  1.对每一宗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将案件处罚结果在深圳市龙华区综合办公平台双公示系统公示。

  2.执法案件办理权、审核权、决定权实行分离制度,案件办理权由执法队执法科开展,案件审理委员会和案审科对案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执法队负责人最终决定是否实施处罚。

  3.对于重大执法决定由区城管局案审委员会、区法制办和街道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把关,主要对每一宗执法案件从执法主体、认定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进行把关,确保重大案件处理合法。

  4.对存在自由裁量权的执法案件,在处罚案卷里以附件形式写明自由裁量的法律依据及减轻、从轻或免于处罚的有关情况,做到执法有据。

  5.开展市容巡查员业务培训、执法队执法业务素质培训及法治政府建设对基层执法要求等执法知识专题学习培训,有力培养执法人员正确执法观念,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及素质。

  (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月至今,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363件,罚款1646400元。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63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6件,举行听证案件0件,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0件,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0件。各种案件类型分别为:泥头车处罚226宗,罚款1295840元;超线经营3宗,罚款2500元;违法堆放8宗,罚款17000元;占道经营3宗,罚款12000元;公共场所倾倒2宗,罚款6000元;合同价款工程类处罚3宗,罚款25560元;燃气类1宗,罚款7400元;违法张贴47宗,罚款11000元;施工工地类23宗,罚款122950元;违法派发宣传品6宗,罚款15600元;其他类型(包括违法放置、排放污水、污物等)处罚41宗,罚款130550元。

  2018年1月至今,专项整治类工作:1是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出动1324人次,监察粉尘企业278家次,发现隐患1013处,整改隐患1013处,立案处罚18家,罚款共30.2万;2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出动694人次,监察危险化学品161家次,发现隐患386处,查封扣押30家,立案处罚23宗,罚款125.5万元;3是开展电池生产、使用企业专项整治,出动408人次,监察锂电池企业120家次,发现隐患312处,整改隐患312处,立案处罚9宗,罚款10.8万;4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出动32人次,监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16家次,发现隐患42处,整改隐患42处,责令整改隐患28处;5是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出动5685人次,监察(职业卫生)企业1895家次,发现隐患1669处,整改隐患1669处,查封28家,立案处罚25家,罚款金额78.1万元;6是开展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出动2078人次,执法检查工业园区702家次,发现隐患2928处,整改隐患2733处,责令整改隐患195处,立案处罚13宗,罚款31.3万元。

  二、依法接受监督

  (一)行政诉讼

  为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加快推进和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我街道将行政诉讼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工作方案中,重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具体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达到出庭应诉率的规定标准,并在行政诉讼审判结果送达后,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恪尽职守,政令畅通,避免行政过错,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为贯彻执行区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的工作,我街道同时将行政诉讼案件备案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由司法所作为牵头部门,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协助执行,按要求在发生行政诉讼诉讼案件时,将应诉通知书、诉讼情况、诉讼结果及应诉证据等应诉材料上报至区法制部门进行备案,以加强司法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有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

  2018年1月至今,我街道共有2宗行政诉讼案件,按龙华区有关行政诉讼工作规定,我街道每月按时报备2宗行政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在诉讼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案件情况至区法制办备案。目前,已有1宗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结案,另1宗仍在审理当中。

  (二)行政复议 

  为实现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社会矛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我街道在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十分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开展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过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行政工作中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规范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和街道各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了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至今,我街道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宗,案件类型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宗,不服行政执法行为1宗。为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街道积极审查、调查每一宗行政复议案件,并按照行政复议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答复,并及时纠正了不当行政行为。

  三、依法行政保障

  2018年,我街道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条主线,将机关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纳入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严格按照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2018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精神,并根据街道法治工作实际规划了《观澜街道公职人员法治教育方案》,明确提出必须全面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以及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继续深化及提升公职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及依法执法效率,带领全社会真正走上法治之路。

  1.紧跟时代步伐,熟练掌握国家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做到与法同行。2018年3月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我街道特邀法学专家为街道全体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开展新修订宪法专题讲座,培养公职人员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意识;

  2.开展行政诉讼知识专题讲座,推动街道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树立起懂法、依法、守法观念,特别是要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使用法治思维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失职要问责;

  3.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强调执法人员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开展各项社会治理工作,并在执法全过程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工作合法合规,达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存在问题

  我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完成较好,但与省市区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虽然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上能做到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注重案件的立案、审查、处理全过程都依法依规进行,保证了行政执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当,引用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但在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上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应《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18年版)》的具体要求,较容易在签署日期、签署人员、情况表述等事项上出现错漏,造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扣分较多情况。

  五、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和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质量和水平,我街道将严格采取有力整改措施:1是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严格审批,将案卷制作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抽取业务熟练的人员组成案卷审批团队,专门对案卷制作人员制作完成的材料卷宗进行认定和审查,对执法行为的每个过程严格把控;2是定期组成律师团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合法审查,保证执法工作的每一个过程都合法合规,既展现街道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依法执法水平,也保证不侵害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从执法工作、案卷制作等方面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学习活动,有针对性的对街道、社区各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开展学习教育、考试考核工作,切实有效的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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