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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

来源:龙华区观澜街道办日期:2024年08月1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1.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信访、司法行政、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街道党工委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负责处理辖区维稳事件,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协调有关执法情况,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统筹协调出租屋综合管理和网格管理工作。执行上级人口管理政策,组织、协调和检查辖区人口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做好道路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信访处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信访件的协调、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和各类突发性事件。

  4.指导、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重大项目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5.协助建立健全街道民生诉求工作运行机制,协助相关平台管理和应用工作。做好群众投诉分类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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