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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华区龙华街道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日期:2022年04月2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的相关规定,我中队对一宗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进行了初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地块编号为902202200001B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申报人为深圳市龙华清湖股份合作公司,共有1栋产业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用地面积为8546.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773.10平方米。

  该宗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龙华街道已完成初审工作,现按规定将其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清单(详细情况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公示公示期为10日,自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3日止。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二中队历史违建处理办公室(办公地址:龙华街道文化街老干部活动中心309室,办公电话:0755-27706415、0755-27706412)。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二中队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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