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道依法对汤文斌(身份证号码:4309811981*******7)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塘水围二区48B栋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未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定,未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一案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涉事装修工程项目经理汤文斌未组织落实《脚手架/防护棚搭设拆除专项安全方案》,及时消除工人不按规定顺序拆除脚手架的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对事故的发生负管理责任。我街道于2025年10月28日依法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25]深龙华民治综行罚告字第2400324号),因邮递员无法联系当事人导致未能送达,现我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25]深龙华民治综行罚告字第2400324号)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