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街道清湖社区辖区一家物流公司因试用期工资结算问题引发劳资纠纷,员工与企业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清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释法说理、温情解结,促成纠纷就地化解。
“干了一周活,工资怎么能不算数?”“试用期短期离职,公司有公司的核算规定!”调解现场,双方各不相让。当事人李某入职该物流公司,在岗正常工作7天后申请离职。结算薪资时,企业负责人以李某入职时间短、尚处试用阶段为由,不愿按标准核算发放工资。一方坚持劳动付出理应获酬,一方搬出“试用期特殊”的“公司规矩”,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矛盾不断升级。
清湖社区调委会主动介入后,没有简单居中劝说,而是以“专业法律+柔性调解”双管齐下,精准破局。调解员在充分核实工作时长、用工情况和沟通细节后,直击争议焦点,向企业方开展针对性释法:试用期同样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不得以入职时间短、试用期离职为由克扣或拖欠薪资。一席话说清了法律误区,也划明了合法用工红线。
与此同时,调解员换位思考、双向调和:一面耐心安抚劳动者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一面体谅企业日常用工管理的压力,劝导双方多一分理解、少一分对立。
没有生硬说教,只有情理相融。在调解员的专业斡旋下,双方放下争执、达成共识。企业当场核算薪资,扣除已预支款项后,通过微信转账一次性结清剩余工资。既守住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帮企业防范了用工法律风险,实现劳资双赢、案结事了。
下一步,龙华街道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身边的劳资、邻里等高频矛盾纠纷,以专业、高效、暖心的调解服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同时常态化开展劳动用工普法宣传,纠正企业用工误区、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全力夯实辖区和谐稳定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