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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9MB2D27591N/2024-0008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6-28
名称: 【应急知识】逃生通道=生命通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主题词: 安全通道 应急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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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知识】逃生通道=生命通道

发布日期:2024-06-28  浏览次数:-

  生命通道是指那些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等危险发生时能够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人员顺利进入开展救援的逃生通道,这些逃生通道包括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道等。

  逃生通道平时看似不起眼但在火灾发生时它们就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违法占用逃生通道将受到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