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华区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石岩中心站-龙胜站区间(龙华段)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32株,其中行道树5株;砍伐城市树木1株;临时占用城市绿地355㎡。
(四)项目位置:大浪街道布龙路与龙华和平路交会处西北侧。
(五)种植地点:大浪街道华宁西路6号地块。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华区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石岩中心站-龙胜站区间(龙华段)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占用城市绿地事宜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7日通过网站现场进行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9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0755-23336720;联系人:付潘文。
(二)电子邮箱反馈:lhqcsgljjgylk@szlhq.gov.cn。
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