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平南铁路以北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2245.5㎡;迁移城市树木246株,其中大树9株、行道树38株;砍伐城市树木265株,其中行道树1株。
(四)项目位置:民治街道南起涉铁段桥梁北端,北至龙华街道石清大道与清湖立交之间。
(五)种植地点:坪山区坑梓街道金联路、临松路、聚青路,石井街道金田路与宁水路交叉路口旁。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平南铁路以北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分别于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10日、2月21日至2月27日通过现场及网站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0755-23336720;联系人:付工。
(二)电子邮箱反馈:lhqcsgljjgylk@szlhq.gov.cn。
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2025年3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