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53983602N/2025-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3-13
名称: 关于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平南铁路以北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的结果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3
主题词: 工程 树木 公示
【打印】 【字体:    

关于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平南铁路以北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的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平南铁路以北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2245.5㎡;迁移城市树木246株,其中大树9株、行道树38株;砍伐城市树木265株,其中行道树1株。

  (四)项目位置:民治街道南起涉铁段桥梁北端,北至龙华街道石清大道与清湖立交之间。

  (五)种植地点:坪山区坑梓街道金联路、临松路、聚青路,石井街道金田路与宁水路交叉路口旁。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平南铁路以北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分别于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10日、2月21日至2月27日通过现场及网站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0755-23336720;联系人:付工。

  (二)电子邮箱反馈:lhqcsgljjgylk@szlhq.gov.cn。

  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1.附件一: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pdf

2.附件二: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