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华区实验学校至善校区新建工程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19株(含大树4株)。
(四)项目位置:民治街道龙塘二路南侧、大洋东街西侧交汇处。
(五)种植地点:福城街道悦兴路与龙澜大道交汇处龙华区行知学校。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华区实验学校至善校区新建工程迁移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通过现场及网站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电话反馈:0755-23336720;联系人:付工。
(二)电子邮箱反馈:lhqcsgljjgylk@szlhq.gov.cn。
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3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