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7.《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9.《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10.《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1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1、公开主体: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公开时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开方式:龙华政府在线-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系统等方式主动公开
4、监督渠道:通过政府网站互动渠道、电话监督
网址:https://www.szlhq.gov.cn/hdjl/
电话:0755-2333266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