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财政局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以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选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商业银行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龙华区财政局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
二、项目需求:接受区财政部门的委托,作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
三、服务期:三年,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在深圳市设立市级分行的商业银行(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响应。
(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颁发的深圳市龙华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格。
(四)接受征集文件中全部条款内容(由报名银行在《应答书》中作出声明)。
(五)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报名银行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相关信息以评审当日的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结果为准。
五、获取征集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商业银行,请于工作时间内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到龙华区财政局领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2303-2室
六、递交报名资料
接受征集文件全部条款的银行可自愿参加本项目并进行报名,按时递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成功,具体要求见征集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2日。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2303-2室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邹女士 0755-23769443
2.钟女士 0755-23338566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