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建设需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已正式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依法征收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2022修正)》(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下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街道办基于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构筑(附属)物、其他附着物等评估、测绘需要,于2024年7月30日发布报名通告,共有17家评估机构、10家测绘机构报名,形成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和测绘机构名录。现将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和测绘机构名录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详见附件)。
被征收房屋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建筑面积(含套内面积),需要进行测绘。为实施后续征收补偿工作,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录和测绘机构名录中选取评估、测绘机构,且应在2024年8月15日前携带身份信息材料原件到接待地点填写评估机构、测绘机构选取意向书(选取结果须经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签字同意)。
评估和测绘机构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协商选定的,我街道办将通过公证摇号的方式在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录、测绘机构名录中确定评估和测绘机构。摇号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接待地点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吴工,联系电话:0755-21012863,18138400197,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工业路大浪商会大厦。
附件:1.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
2.深圳市第二十六高级中学房屋征收项目测绘机构名录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