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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3427268057/2024-0011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成文日期: 2024-08-14
名称: 综合行政执法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4
主题词: 综合 行政 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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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日期:2024-08-14  浏览次数:-

  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市政府、区政府确定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委托,履行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领域执法职责。承担街道党工委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1.综合事务和案审科

  负责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和其他事项。负责罚没物品的管理。配合办理综合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和配合市及区组织的跨区域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对于重大执法事项以及属于市或区相关单位管辖的事项,及时报告并移送市或区相关单位查处。

  2.城市管理科

  负责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的监督检查。统筹做好景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以及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指导数字化城管工作。

  3.执法一中队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市政府、区政府确定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领域执法职责及专项整治活动。依职权查处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的行政执法案件。与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调有序、配合密切、反应快速的联动机制。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投诉案件。承办区、街道督办案件、信访

案件和其他事项。协助开展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

  4.执法二中队

  负责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做好违法用地清理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拆除工作。具体落实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和专项行动。对水、电、气、建材、建筑设计、施工等单位或者个人向辖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和便利的行为进行制止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组织开展辖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和其他事项。开展辖区国有农业用地的日常巡查。负责对国有已出让土地上的已批临时建筑进行日常监管。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投诉案件。承办区、街道督办案件、信访案件和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