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俊观路、环园路新建工程(监理)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突发性小型工程 | |||
经办人 | 蔡工 | 办公电话 | 0755-21046573 | |
移动电话 | 13717038857 | 工程类型 | 监理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 | |||
计划投资(万元) | 2778.59 | 本次发包合同(万元) | 60.610759 |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不含燃气工程监理) |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7年10月6日 | |
开始发布时间 | 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 | 结束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9日18时00分 | |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地点 | 观澜街道办事处综合楼6楼609 | |
项目总监要求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要求: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3)邀请单位:深圳市精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要求 | 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投标单位应接受建设方的资金监管。投标方如不接受此条款则放弃投标即可。若中标方不能接受合同或协议中此条款约定,拒绝签字则作弃标处理,招标人可另行招标。中标人因弃标而对招标人造成工期拖延及其他损失一概由弃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可据此作不良记录报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处理。 |
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