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6.《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7.《深圳市龙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通知》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1.公开主体: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公开时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开方式:龙华政府在线-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系统等方式主动公开
4.监督渠道:通过政府网站互动渠道、电话监督
网址:https://www.szlhq.gov.cn/hdjl/
电话:0755-23336218、23336372(义务教育招生报名、转学插班、学籍管理);0755-23336299(幼儿园招生报名、转学插班及幼儿成长补贴);0755-21042979(民办学校管理及学位补贴);0755-2104662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0755-23336230(校园安全、午餐午休、校车管理);0755-23336381(幼儿园收费退费);0755-23779445(中高考及生地学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证);0755-23336315(职称评聘、教师招聘)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